通知

各开发公司备案人员:
鉴于不少开发公司在原合同注销后迟迟不完成新合同的备案,严重影响了网上备案系统的透明性、准确性,现通知如下:
因直系亲属间更名、购房者换房等原因办理合同注销手续的,在原网上合同注销后,请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合同的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则将该房予以暂时冻结处理。

宜兴市房产交易中心信息科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