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手签合同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提高备案的及时性,避免出现因手签合同与网上备案的合同内容不一致而引起的各类纠纷,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网上签约制度,签约和备案同步进行,不再使用网上备案证明页,即2007年1月1日后签订的合同(以网上合同生成日期为准)必须统一从网上备案系统中打印,手工签订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证时,无网上打印的合同将不再受理。

望各开发公司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工作届时能顺利开展。

如有不详细,请拨打87963979咨询。

 

宜兴市房产交易中心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