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房产证的通知

各开发公司:
自2008年7月1日起,到办证中心房产窗口申领房产证(商品房)的已婚客户,夫妻双方必须一起到场,否则无法办理商品房登记业务。望各开发公司做好告知工作,以免客户反复奔波。
具体事项可拨打87976702咨询



宜兴市房地产交易所信息中心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